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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学生早操活动的通知
2016-09-25 20:38  

各学院: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共青团中央《关于开展全国亿万学生阳光体育运动的决定》的文件精神,按照2016年8月20日习近平在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上强调,把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战略地位,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打下坚实健康基础。经请示学校主管领导同意,学生处、体育科学学院和校团委研究,决定在全校学生中开展早操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加人员

    全日制在校本科学生

二、出操时间

从2016年9月19日起,每周一至周五,(雨雪雾霾等不宜户外活动的天气除外)早上6:30--7:00。

三、活动内容

1、大一学生:广播体操  趣味游戏活动

2、其他年级学生:晨跑等相关体育活动,自愿参加         

四、具体安排

1.根据各学院需求,由体育科学学院安排专门人员负责广播体操的教学和指导工作。公共体育课的全体教师,要在体育课课堂教学过程中,组织学生学习广播体操,做到学生人人都会。

    2.各学院要认真做好早操活动的动员、组织工作,使学生明确开展早操活动的目的、意义及必要性。

 3.根据各学院学生人数等具体情况,学生处做好各学院学生出操和趣味游戏活动的具体地点的划分工作。要求坚持便于组织、管理、监督和检查的原则,合理安排各学院学生做操和趣味游戏活动的具体地点。

 4.学生处、体育科学院和团委负责学生早操活动的组织工作以及对各学院开展早操活动具体情况的监督、考评工作。要建立、健全关于学生开展早操活动相关的组织、管理、检查、评比制度,依据相关制度负责对各学院开展早操活动的具体情况进行监督、考评。

5.大学生广播站负责早操活动的音响安排及设备工作,要确保学生早操活动所需播音设备及时、正常运转。

6.学校根据实际情况适时开展早操及趣味游戏活动评比工作。相关评比要求及方案随后下发。

五、相关要求

1.各学院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加强协调,以稳定、安全、有序为保障,切实将早操活动落到实处。

2.各学院要指派专人负责早操管理和考勤记录工作。严格履行请假手续,保证出勤人数。

3.各学院要充分发挥学生干部和学生党员的示范作用,调动学生参加体育锻炼的积极性,培养学生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意识。

4.引导教育学生做好防护工作,出早操必须穿运动服、运动鞋,禁止背包做操。

5.学生处、体育科学学院、团委每天对各学院早操情况进行联合检查,汇总各学院出操情况并定期进行通报。

附:各学院早操位置图

                            牡丹江师范学院学生处 

                            共青团牡丹江师范学院委员会

                             牡丹江师范学院体育科学学院

                            2016年9月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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