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级、2018级研究生:
为做好2019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印发《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教[2012]342号)、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的通知(财教[2014]1号)、《牡丹江师范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与管理办法(试行)》及《牡丹江师范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文件精神,现将我院2019年评选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2017级、2018级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档案调入我校的全日制非定向就业(全脱产学习)的研究生。
二、奖励标准
每生2万元。
三、申请条件
具体申报条件见《牡丹江师范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与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
四、评选程序
1.个人申请与自评
申请人填写《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一式四份)、《体育科学学院2019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量化打分自评表》、提交发表论文等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与本次评审不相关的材料不要提交。
2.申请人互评(如只有一人申请,该项取消)
申请人相互之间审阅所报材料及量化打分自评表,互审及自评时间为2019年10月14日9:30—11:30,地点:艺体楼304。对无异议的,签字确认;如有异议,质疑人提出书面报告,提交体育科学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委员会审定。
3.学院评审
体育科学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委员会:
主任:栾振昌
成 员:朱春旺 刘传勤 李忠堂 李树伟 张玉昌
邵林海 郭占久 葛 菁 研究生2人
秘 书:海维芳
体育科学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委员会依据《牡丹江师范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与管理办法(试行)》、《牡丹江师范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工作实施细则(试行)》、《体育科学学院2019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量化打分自评表》等相关文件执行,严格进行评审,评审时间为2019年10月14日14:00—20:00。
4.公示
评审结果将在体育科学学院网站公示,并推送到微信群,纸质版在艺体楼304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即2019年10月14日—18日16:00。
5.报送
2019年10月18日16:00公示结束后,于17:00前报研究生学院。
五、材料提交
1.纸质材料
(1)申请国家奖学金学生的事迹材料一式两份(第三人称打印稿);
(2)《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原件一式四份(A4纸双面打印)申请表的内容需要打印(签字除外);
(3)研究生成果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4)《体育科学学院2019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量化打分自评表》。
2.电子材料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六、申请名额及材料提交时间
按照学校《关于开展2019年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要求,我院向学校推荐申报1人,申请人材料于2019年10月14日9:00前提交至体育科学学院研究生教学秘书海维芳处,逾期视为自动放弃,不予受理。
体育科学学院
二〇一九年十月十日